一、危害較大
3月15日,《政府工作報告》修訂版出台,經吸收代表委員意見後共修改83處,其中在合理擴大有效投資部分,補充了“改革完善招投標製度”。
多位工程建設領域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招投標中的“最低價中標”原則,本意是為控製成本,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如果簡單機械理解並濫用“最低價”、約束機製不健全且視價格為評標的唯一要素,就容易使參與投標企業不斷壓低價格、形成惡性競爭。
這樣一來,一些重視質量控製和成本核算的企業很容易被排除在外,而一些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不重視質量的企業卻中了標,自然會影響工程質量。
被濫用的“最低價中標”
《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不過,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也明確規定:“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顯然,“最低價中標”是有一定法律依據的。
由於“最低價中標”能最大限度地節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一些業主單位為了“省事”“避嫌”,在對相關項目進行招標操作的過程中,紛紛采用“最低價中標”這種做法。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檢測所總工程師田春豔日前表示:“如果投標方不顧成本,以低於成本價中標,在利益的驅使下,就容易導致後期出現偷工減料、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同時,還容易出現安全事故以及引發建築工人討薪等,影響社會穩定。”
田春豔進一步指出,根據“劣幣驅逐良幣”的原理,一家單位采用極低價格中標,很快就會使整個區域或行業內的其他企業效仿,而真正講究誠信、重視質量、不(bu)斷(duan)投(tou)入(ru)提(ti)高(gao)科(ke)研(yan)技(ji)術(shu)水(shui)平(ping)的(de)企(qi)業(ye)就(jiu)會(hui)處(chu)於(yu)不(bu)利(li)狀(zhuang)態(tai),甚(shen)至(zhi)無(wu)法(fa)生(sheng)存(cun)。長(chang)此(ci)以(yi)往(wang),健(jian)康(kang)的(de)市(shi)場(chang)秩(zhi)序(xu)將(jiang)被(bei)嚴(yan)重(zhong)擾(rao)亂(luan),不(bu)利(li)於(yu)質(zhi)量(liang)強(qiang)國(guo)戰(zhan)略(lve)的(de)實(shi)施(shi)。
全國人大代表、中鐵四局集團總經理王傳霖也認為被濫用的“最低價中標”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正當競爭。“一旦出現低於成本價進行惡性競爭,部分企業勢必會采取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違規方式來降低成本,這樣一來,必然會影響工程的品質。”
中建一局集團第三建築有限公司第二事業部總經理曹豔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雖然有綜合評分法,但現實中很多業主為了利益最大化,還是會采用‘最低價中標’。這種方法從業主一方考慮看似是合理的,但如果約束機製不到位,就會導致參與投標環節企業間形成惡性競爭。”
完善招投標製度迫在眉睫
為防止“最低價中標”帶來的危害,住房城鄉建設部2017年發布的《建築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提出,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推行提供履約擔保基礎上的最低價中標,以此製約惡意低價中標行為。
2018年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5839號建議的答複》中進一步表示,“最低價中標”是一種國際通行的做法,但在實踐運用中經常被濫用和錯用,加上誠信體係不健全和標後合同履約監管不到位,導致低價低質、弄虛作假等問題時有發生。
針對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方麵表示,目前正在牽頭研究修訂招標投標法,擬從嚴限定“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情形、賦予評標委員會對疑似低於成本價投標情況予以核實的責任、強化標後合同履約監管、加強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製度建設等,遏製實踐中濫用和錯用“最低價中標”以及低於成本價中標問題。
《招標投標法》等法律規定很明確,采用最低價評標法時關鍵的一點是“投標價格不得低於成本價”。但dan這zhe一yi關guan鍵jian規gui定ding並bing沒mei有you得de到dao執zhi行xing,在zai實shi際ji評ping標biao過guo程cheng中zhong無wu法fa評ping判pan是shi否fou低di於yu成cheng本ben價jia,反fan而er是shi單dan純chun看kan報bao價jia,誰shui的de報bao價jia最zui低di就jiu由you誰shui中zhong標biao。田tian春chun豔yan因yin此ci建jian議yi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幹gan脆cui取qu消xiao“最低價中標”的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標法或其他科學的評標辦法。同時,對從招標到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加強監督,保證招標公開、規範;完善招標過程中的問題追責機製。
一位在中國政府網上留言的網友也建議,應以成本價加上合理的行業平均利潤為基礎價,並綜合考慮信譽、業績、管理、技術等指標。同時要加大交叉或異地稽查力度,保證工程領域招投標文件資料與現場實際施工的情況相吻合。
“‘最低價中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確存在很多問題,但是否完全取消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大連嘉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臧維力向記者表示,對於那些較為簡單、容易控製質量的工程,可以選擇“最低價中標法”;但對於工藝複雜或將對百姓民生產生長遠影響的工程,建議采用綜合評分法,這樣有助於保證工程質量。
王傳霖則建議盡早建立“最優品質中標”製度,著力推進優質優價采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探索實踐,讓市場這隻無形的手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使“最低價”與市場價相協調。同時需要盡快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行業成本價格體係和監督約束機製,防範惡意低價投標;健全失信懲罰機製,嚴懲那些為自身利益在招標中弄虛作假,在中標後以次充好的企業,為招投標創造良好的製度環境和市場環境。
《人民日報》原標題:最低價中標,該改改了
“一些地方的招投標製度可謂‘簡單粗暴’。隻要‘最低價中標’原則不變,就很難有什麼工匠精神、百年老店!”四川仟坤集團副總裁周述軍說。
記者近日在江蘇省的蘇州和無錫、湖北省的武漢和宜昌、四川省的成都和德陽,對3省6市的100多家實體企業進行調查時發現,“最低價中標”成為企業集中詬病的問題。
多位企業負責人表示,一些地方和國企招標采用“最低價中標”,這種“重價格、輕質量”的指揮棒,不符合新發展理念,阻礙了中國經濟轉型升級。
一、危害較大
容易導致優汰劣勝,埋下安全隱患,影響企業創新的積極性
“原料一噸8000元,可項目中標價格居然隻有六七千元,結果往往是造假的勝利,做優的出局”
一套自動售檢裝備,中標價居然比製造成本還低30%。這不是天方夜譚,而是讓不少企業無奈的招標現實。
“現在很多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由政府或大型央企牽頭招標,往往是最低價中標,壓價非常嚴重。本來每個車站的模塊成本應該是500萬至550萬元,但是中標價格居然隻有350萬元。從設備集成商到材料供應商,壓力都非常大。” 國內份額最大的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設備供應商——蘇州雷格特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袁鑫說。
企業反映,許多國企和地方政府的招標項目都采取“最低價中標”原則。然而,“最低價中標”這根指揮棒危害甚大。
——“最低價中標”助長以次充好,導致產品和工程建設質量下降,優汰劣勝。
“很多地方招標,原料一噸8000元,可項目中標價格居然隻有六七千元,很多正規企業根本沒辦法做,結果是造假的勝利,做優的出局。”四川國光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頡說。
袁鑫也表示,國內招標壓價嚴重,可產業鏈上每個環節都還要賺錢,因此上下遊企業都在千方百計挖掘“價格低廉、質量過得去但不是特別好”的產品來投標。武漢長興電器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衛紅坦言,“最低價中標”往往就是犧牲質量來賺錢。
——“最低價中標”極易引發偷工減料,甚至埋下安全隱患。
今年3月,西安地鐵爆出“電纜門”事件,劣質電纜竟然在多地地鐵投標中暢行無阻。“奧凱電纜的中標價已經嚴重低於成本,可它中標肯定是為了賺錢,那就隻能偷工減料了。”特變電工(德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嚴昌龍說。
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小平說,“沒有哪個企業願意參與‘最低價中標’,但是現在市場環境被擾亂了,產業鏈從下遊向上遊惡性傳導:不壓價,中不了標;中了標,產品質量往往下降。”
——“最低價中標”影響企業創新研發的積極性。
成都百裕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郭堯堯表示,“最低價中標”對於創新型企業很不利。“我們研發費用高,定價自然就高,盡管藥效好,但是招投標上非常吃虧。”
江蘇雙良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陳強表示,“最低價中標”很少考慮投標企業的產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技術水平如何。“我們曾去浙江競標一個項目,招標方就要求是‘最低價中標’,根本不要求品質和運營。這樣的招標製度,怎麼能有轉型升級?又如何鼓勵企業投入創新?”
“包括‘最低價中標’在內的壓價競爭危害非常大,擠壓的不僅是企業效益,也是持續創新的投入空間。”四川日機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經理張智說。
二、為何“風行”
擔心“說不清”,規避“履職風險”,導致一些地方傾向於“最低價中標”,“招標方普遍認為,價格低不犯錯誤”
那麼這個企業“人人喊打”的“最低價中標”,從何而來呢?
“最低價中標”的法律依據是《招標投標法》。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也明確規定:“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我國實施的評標方法並不唯一。那麼,為何在實際操作中,價格往往成為評標的唯一要素?
——擔心“說不清”“犯錯誤”,規避“履職風險”,是一些地方和企業傾向於“最低價中標”的重要原因。
“大家都痛恨‘最低價中標’,可是產業鏈上每一環都在搞‘最低價中標’,因為你不搞低價,審計可能會審你!現在大力反腐,誰敢采購高質但高價的?雖說這完全是兩回事,但別人都是‘最低價中標’,就怕咱有時候說不清啊。”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王平說。
張智也表示,盡管現在政府采購隻重視價格有客觀原因,即產品質量隻有使用起來才能檢驗,但更重要的還是“招標方普遍認為,價格低不犯錯誤”。
——市場質量監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低價中標”大行其道的助力。
從招標到中標,從施工到竣工,我國質量安全監管體係可謂全覆蓋。但依然有一些偽劣產品能“一路暢通”,這往往與執法不嚴或懲處力度較低有關。
嚴yan昌chang龍long介jie紹shao,很hen多duo產chan品pin,例li如ru電dian纜lan的de質zhi量liang檢jian驗yan檢jian測ce並bing不bu難nan,但dan像xiang奧ao凱kai這zhe樣yang的de劣lie質zhi產chan品pin卻que能neng拿na到dao質zhi量li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的de合he格ge報bao告gao,說shuo明mi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質zhi量liang監jian管guan還hai有you漏lou洞dong,執zhi法fa力li度du還hai不bu夠gou。“無wu論lun哪na種zhong評ping標biao方fang法fa,送song檢jian和he抽chou檢jian必bi須xu嚴yan格ge執zhi法fa,市shi場chang的de公gong正zheng和he監jian督du不bu能neng缺que位wei,否fou則ze就jiu會hui劣lie幣bi驅qu逐zhu良liang幣bi。自zi從cong奧ao凱kai電dian纜lan出chu事shi後hou,質zhi監jian部bu門men加jia大da了le抽chou檢jian力li度du,我wo們men周zhou圍wei很hen多duo不bu合he規gui的de小xiao企qi業ye馬ma上shang就jiu關guan門men了le。”
——招標方過於強調成本而忽視質量,也導致招標的天平傾向於價格。
盡(jin)管(guan)法(fa)律(lv)文(wen)件(jian)等(deng)對(dui)招(zhao)投(tou)標(biao)的(de)各(ge)項(xiang)指(zhi)標(biao)都(dou)做(zuo)出(chu)了(le)規(gui)定(ding),但(dan)技(ji)術(shu)等(deng)指(zhi)標(biao)的(de)優(you)劣(lie)很(hen)難(nan)在(zai)使(shi)用(yong)前(qian)評(ping)判(pan),隻(zhi)有(you)價(jia)格(ge)最(zui)易(yi)分(fen)出(chu)高(gao)下(xia)。為(wei)了(le)最(zui)大(da)程(cheng)度(du)節(jie)約(yue)資(zi)金(jin),提(ti)高(gao)效(xiao)率(lv),一(yi)些(xie)工(gong)程(cheng)在(zai)招(zhao)標(biao)中(zhong)故(gu)意(yi)忽(hu)視(shi)“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這個條件,將低價作為最高標準。即使發現投標人報價過低,也不啟動價格認定程序,導致投標人不計成本地惡性競爭。
“招標法明明要求價格不能低於成本,為啥會有人虧本競標?因為沒有人去核算合理成本。”王平說。
嚴昌龍透露,我國普遍采用“最低價中標”,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招標方對招標產品性能並不了解,隻能談價格。“我們競標一些國外或外資企業的項目,招標方會對產品原材料配比、產品結構等進行詳盡要求,甚至根據你的設計圖進行議價,優質優價,而國內這樣的招標很少。”
三、不應延續
企業建議,在產品招標中,修改“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防範惡意低價投標
“要鼓勵企業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精’的創新之路,政府采購應逐步改變‘最低價中標’模式”
企業一致表示,“最低價中標”影響正當競爭、降低產品質量,已經成為振興實體經濟的障礙。它不僅不利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不利於實施質量強國、品牌興國等國家戰略,還會埋下重大安全隱患。為此,企業建議應盡快取消商務標“唯低價是取”和“最低價中標”模式。
“中(zhong)國(guo)人(ren)常(chang)強(qiang)調(tiao)價(jia)廉(lian)物(wu)美(mei)。其(qi)實(shi),中(zhong)國(guo)製(zhi)造(zao)到(dao)了(le)現(xian)階(jie)段(duan),更(geng)應(ying)強(qiang)調(tiao)工(gong)匠(jiang)精(jing)神(shen)。精(jing)心(xin)打(da)磨(mo)的(de)產(chan)品(pin),投(tou)入(ru)那(na)麼(me)多(duo),怎(zen)麼(me)可(ke)能(neng)是(shi)低(di)價(jia)的(de)呢(ne)?要(yao)強(qiang)調(tiao)優(you)質(zhi)優(you)價(jia),不(bu)要(yao)再(zai)延(yan)續(xu)‘最低價中標’的傳統。”無錫江南電纜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夏亞芳說。
調查中,多位企業負責人建議,我國應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在產品招標中,修改“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模式,采用“經評審的平均投標價法”;其次,要形成行業成本價格體係,防範惡意低價投標;最後,還要建立誠信體係,健全失信懲罰機製。
“如果繼續拚價格,中國製造在國際市場上是不會有話語權的。要鼓勵企業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精’的創新之路,政府采購應逐步改變‘最低價中標’,給全社會釋放積極信號。”四川科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濤說,如果以政府和國企主導的招投標繼續沿用“最低價中標”,可能會逼著製造業走外延性擴張的老路。
企業還建議,在招標過程中,應當嚴把市場準入關,健全市場出清機製。對於發生過嚴重質量、安全事故和嚴重投標失信、履約失信、行(xing)賄(hui)受(shou)賄(hui)行(xing)為(wei)的(de)投(tou)標(biao)人(ren),以(yi)及(ji)違(wei)法(fa)違(wei)規(gui)的(de)檢(jian)測(ce)機(ji)構(gou)和(he)人(ren)員(yuan),要(yao)依(yi)法(fa)作(zuo)出(chu)嚴(yan)肅(su)處(chu)理(li),限(xian)製(zhi)其(qi)進(jin)入(ru)招(zhao)標(biao)投(tou)標(biao)市(shi)場(chang)和(he)監(jian)管(guan)領(ling)域(yu)。與(yu)此(ci)同(tong)時(shi),也(ye)要(yao)完(wan)善(shan)政(zheng)府(fu)招(zhao)標(biao)過(guo)程(cheng)中(zhong)的(de)追(zhui)責(ze)機(ji)製(zhi),一(yi)旦(dan)發(fa)現(xian)質(zhi)量(liang)問(wen)題(ti),即(ji)便(bian)是(shi)最(zui)低(di)價(jia),也(ye)應(ying)對(dui)招(zhao)標(biao)方(fang)責(ze)任(ren)人(ren)進(jin)行(xing)追(zhui)責(ze)。
“xiangwomenzhuanmenzuogaojingjianchanpindeqiyehennancanyuzhengfuzhaotoubiao,yinweiyixiedifangheguoqizaicaigouzhong,zhiyaomanzujibenshiyongyaoqiu,wangwanggengpianxiangyujiage。keshiruguoshizijijializhuangxiucaigou,womenhuihushizhiliang、優先選擇最低價的產品,還是優先選擇質量、功能最好的,再考慮價格呢?這還是個責任問題。”四川西加雲杉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新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