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部長薑大明當天上午在江蘇省徐州市為申請領證的市民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與此同時,江西贛州、四川瀘州等地也頒發了省內首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誌著不動產統一登記製度的落地,預示著我國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門登記發證的時代即將終結。

2015年3月2日,重慶、山東、廣西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分別在長壽湖鎮、青島市和南寧市發放。
隨後,浙江、貴州、福建、安徽、陝西、廣東、雲南、青海、寧夏、內蒙古、北京、甘肅、海南、天津、河北、吉林等16個省(市、區)也於2015年先後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據記者梳理,隨著上海市在今年7月5日頒發首本不動產權證書,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中,除西藏自治區以外,均已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而據西藏國土資源廳官網消息,2016年2月22日ri下xia午wu,西xi藏zang自zi治zhi區qu不bu動dong產chan統tong一yi登deng記ji局ju和he自zi治zhi區qu不bu動dong產chan統tong一yi登deng記ji中zhong心xin在zai區qu國guo土tu資zi源yuan廳ting掛gua牌pai成cheng立li,標biao誌zhi著zhe西xi藏zang不bu動dong產chan統tong一yi登deng記ji工gong作zuo正zheng式shi啟qi動dong。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製度,是已於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中的規定。此前,我國各類不動產登記職責分散在不同的部門,而分部門對不動產進行分散登記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分部門登記導致不動產權利相互交叉、重疊,不利於權利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同時,由於登記機構設置重複,登記部門多,人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會組織負擔,影響政府行政效率。

youyeneirenshizhichu,jiangbudongchandengjitongyidaoyigebumenshiwoguobudongchandengjizhidudezhongdatupo。shixianbudongchantongyidengji,querenbudongchandechanquanguishu,shishichangjingjidejichuzhiduzhiyi,對建設現代市場體係,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建立統一的不動產信息查詢係統,意義重大。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後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2015年8月6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於做好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線試運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2017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的總體部署,上下聯動,協調配合,加快推進信息平台建設。
2016年1月1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內容包括登記程序、類型、形式在內共計108條。不動產登記製度落地基層有了細致的指南。
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需要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涵蓋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共10個類別。不動產登記的實質是對權利人的合法保護,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也是執政為民的具體舉措。

具體而言,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首要作用在於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買房辦手續更加便捷。普通百姓買房將不必再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證件遺失要補辦,就不必像以前一樣自己去登報聲明,而是登記機構免費提供刊發,並在15個工作日後補發。
由於環節減少,費用也跟著降低。按現有收費標準,以後有房的隻收房產證費用,免土地登記費;無房的交土地登記費。而且查詢檔案免費;相關國有土地、房屋登記費和工本費執行原有的減免政策。
對企業而言可縮短轉貸時間,降低財務成本。
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
交易更安全。進行統一登記後,信息可依法公開查詢,以保障交易安全。對此,有市民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會被泄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規定,隻有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才能夠查詢信息;相關部門,如司法機關需要查詢權利人的財產時是可以查詢的,但必須提供查詢目的和相關證件。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我國目前全麵啟用的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

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並永久保存;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是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進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ji)載(zai)不(bu)一(yi)致(zhi)的(de),除(chu)有(you)證(zheng)據(ju)證(zheng)明(ming)不(bu)動(dong)產(chan)登(deng)記(ji)簿(bu)確(que)有(you)錯(cuo)誤(wu)外(wai),以(yi)不(bu)動(dong)產(chan)登(deng)記(ji)簿(bu)為(wei)準(zhun)。有(you)證(zheng)據(ju)證(zheng)實(shi)不(bu)動(dong)產(chan)登(deng)記(ji)簿(bu)記(ji)載(zai)的(de)事(shi)項(xiang)確(que)實(shi)存(cun)在(zai)錯(cuo)誤(wu)的(de),應(ying)當(dang)依(yi)法(fa)進(jin)行(xing)更(geng)正(zheng)登(deng)記(ji)。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相比,有哪些主要區別和差異呢?
首先,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的封麵為紅色,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裏麵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其次,“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采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zhi)的(de)是(shi)土(tu)地(di)使(shi)用(yong)權(quan)和(he)海(hai)域(yu)使(shi)用(yong)權(quan)的(de)期(qi)限(xian),而(er)不(bu)是(shi)房(fang)屋(wu)所(suo)有(you)權(quan)期(qi)限(xian),房(fang)屋(wu)所(suo)有(you)權(quan)本(ben)身(shen)也(ye)不(bu)存(cun)在(zai)期(qi)限(xian)的(de)問(wen)題(ti)。但(dan)這(zhe)個(ge)期(qi)限(xian)並(bing)非(fei)可(ke)有(you)可(ke)無(wu)。一(yi)方(fang)麵(mian),它(ta)能(neng)夠(gou)讓(rang)權(quan)利(li)人(ren)以(yi)及(ji)相(xiang)關(guan)利(li)害(hai)關(guan)係(xi)人(ren)清(qing)楚(chu)了(le)解(jie)土(tu)地(di)使(shi)用(yong)權(quan)、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麵,便於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
但就權利人的實質影響而言,不動產登記證明隻是房產證、國土證等不動產統一後的新證明,可以為入學、就醫、出國等作為證明和擔保。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