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近期連續釋放信號,顯然是把降低我國經濟運行中的製度***易成本作為當前要啃下的一塊改革“硬骨頭”。而上述過時的“紅頭”文件當中諸多的不合理規定,從施政效果上看,已經不利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從經濟學原理看,便是增加了整個社會的製度***易成本。所以說,降成本要動根本,動根本就在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於不斷建設完善法治政府。
會議指出,首先從工程建設領域入手,清理和規範各方麵過多過繁的保證金,有利於降成本、增活力,發展信用經濟,建設統一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會議確定:
一是清理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各類保證金。除保留依法依規設立的農民工工資、投標、履約、工程質量4項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於今年底前退還。
二是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項目。推進保證金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查處機製。
三是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保證金,建築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收取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按時返還。
四要規範保證金管理。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zaigongchengxiangmujungongqianyijiaonalvyuebaozhengjinde,jianshedanweibudetongshiyuliugongchengzhiliangbaozhengjin。duinongmingonggongzibaozhengjinshixingchayihuajiaocunbanfa,yidingshiqineiweifashenggongzituoqiandeqiyekeyujianmian,duituoqiangongzideqiyeyaotigaojiaocunbili。
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將盤活建築業企業近萬億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