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再出重拳!為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嚴肅查處違規設置市場壁壘、限製建築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的行為,住建部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建築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重點檢查當地政府是否取消備案管理製度、實施信息報送製度,以及是否存在以下八種情形:
(一)擅自設置任何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告知條件;
(二)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任何費用或保證金等;
(三)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四)強製扣押外地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證照資料;
(五)要求外地企業注冊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六)將資質資格等級作為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區承攬業務的條件;
(七)以本地區承攬工程業績、本地區獲獎情況作為企業進入本地市場條件;
(八)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辦理入省(市)手續;
(九)其他妨礙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的行為。
住(zhu)建(jian)部(bu)還(hai)要(yao)求(qiu),各(ge)地(di)要(yao)清(qing)理(li)廢(fei)除(chu)妨(fang)礙(ai)構(gou)建(jian)統(tong)一(yi)開(kai)放(fang)建(jian)築(zhu)市(shi)場(chang)體(ti)係(xi)的(de)規(gui)定(ding)和(he)做(zuo)法(fa)。營(ying)造(zao)良(liang)好(hao)建(jian)築(zhu)市(shi)場(chang)環(huan)境(jing),促(cu)進(jin)企(qi)業(ye)自(zi)由(you)流(liu)動(dong),推(tui)動(dong)建(jian)築(zhu)業(ye)持(chi)續(xu)健(jian)康(kang)發(fa)展(zhan)。